(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需具备法律、经营管理等相关能力,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