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联系,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重大风险情形、公司变更等。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未及时报告造成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