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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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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进行回复。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中国有研集团,募集资金不超过31.99亿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中国有研认购股份锁定期36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申报与首次董事会间隔较长系因股价波动及外部因素影响,后于2025年5月2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与公允性,无证房产面积占比较低,不影响生产经营。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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