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88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英文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