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就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2,812,1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911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七项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1/2以上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