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行使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赔偿责任。会议记录、决议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报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