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情形的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及时披露离任公告。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人员须履行工作交接、离任审计配合、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忠实义务在离职后1年内有效。因履职不当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