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宁波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85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系列子议案,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各项议案均获得合法有效通过,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