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水平依据公司规模、效益、经营计划及岗位职责,并参考行业收入水平确定,遵循收入与效益适应、绩效挂钩、公开公正原则。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效益工资构成,固定工资含职位、绩效、工龄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工资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定。薪酬为税前标准,依法代扣个税。年度绩效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重大失误或违规可扣减效益工资。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