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遵循重大性、公平性原则,防止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须严格保密,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公司应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设立咨询电话,定期举行投资者见面活动。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按《证券法》处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