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杨欢声明被提名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形。其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