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72,100,000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审计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遵循现金分红优先政策,决策涉及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依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章程还包含军工事项特别条款,涉及国家军品任务、保密、国防专利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