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均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及ESG工作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审查候选人资格。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各委员会提案均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