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重大差异等情形。对责任人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董事会秘书提出处理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