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董事长审批,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等内容公告后十日内,须报送监管机构。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行为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