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7-0001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各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审核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事务所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管理层负责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设计、执行相关内部控制,治理层负责监督。该报告仅用于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不得用于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