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定期核查。严禁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违者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