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日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8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14:00在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崇舜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2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中小投资者投票已单独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