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公告,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盈川医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开立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9月11日,上述三家子公司已开立专户,账户余额均为0.00万元。协议约定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事宜,包括定期对账、大额支取通知、保荐代表人查询权限等。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