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资格,制定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期限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