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指定媒体公布。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须配合履行披露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但须符合条件并及时补报。公司建立财务内控、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