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委员与议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可能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