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