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9月))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职。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监事会等提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缩短时限。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与其有关联关系的提案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