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等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履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幕信息自查等程序。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