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杰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须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须履行审批手续,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禁止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应有利于主业发展,须经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等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定期开展现场核查。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