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工作,维护股东利益,保障信息披露质量。选聘需经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聘请。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监督选聘及审计履职情况。应聘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质量记录及保密能力。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招标等,续聘可不公开选聘。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应聘。选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变更事务所,特殊情况需披露原因及沟通情况。审计费用大幅变动需说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事务所不再选聘。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