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不得有《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公司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