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曼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研究董事会规模与构成,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