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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 咸亨国际: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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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咸亨国际: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0日在杭州咸亨科技大厦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来兴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318,428,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475%。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18,328,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85%;反对83,800股,占0.0263%;弃权16,200股,占0.0052%。表决程序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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