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电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等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任期六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并形成决议。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