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4年9月1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2025年9月10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369.56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9月10日。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