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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铁发: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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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在成都召开,由董事长王鹏翔主持,同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46,7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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