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珠海市国资委持有的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60.28%股份。本次收购导致珠光集团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无偿划转,可免于发出要约。珠海市国资委已于2025年4月10日批准本次划转。相关方已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收购人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