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考核业绩、制定薪酬机制、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须签名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会决策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公司承担相关费用。有关成员议题需回避,会议内容在公开前须保密。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