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时点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并在买卖股票后二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披露变动情况。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一千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不得进行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违反规定将被处罚,违规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者将被撤换或交由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