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者自动失去资格。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选任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议案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