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连续性。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特定情形下须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自决议通过之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公司文件及未了结事务,并签署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须履行保密义务,股份转让受限半年。执行职务造成公司损失的,离职不免除赔偿责任。公司发现违规行为可追责,相关人员可申请复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