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98,317,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11%。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22%,反对占0.0486%,弃权占0.0092%。中小投资者中,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8689%。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