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达主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德润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与潘龙泉、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德润控股不直接持股,潘龙泉合计控制公司40.25%股份。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德润控股已承诺若发行前潘龙泉控制股份比例低于50%,其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德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