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明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设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规则还明确了会议记录、董事会授权、表决方式等内容,并规定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