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庆华)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庆华声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亦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期货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立即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