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制定。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可申请暂缓或豁免。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敏感信息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登记归档。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条件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