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定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等。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须提前申报个人信息及减持计划,买卖股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禁止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