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事项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3015197元,董事会决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6.29元/份调整为25.99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同时,注销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94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6,85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6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09名激励对象可行使股票期权506,160份,6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73,262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