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公司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等事项须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