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职权与议事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登记、召开、表决、决议及记录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会。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