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申请、审批、信息披露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应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