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连聘可连任。总经理行使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权。总经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需听取工会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议应记录并保存不少于10年。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决议执行情况、资产使用、重大合同履行及公司经营重大事件等。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