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说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睿星通信息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89.4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对照相关规定并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或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重大不利影响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